
指南
图书馆借阅制度南工图字〔2022〕6号 此规则适用于馆内纸质图书、文献的借阅。 一、借书办法 (1)读者需在南工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注册后刷脸进入图书馆,通过一卡通办理借阅手续。一卡通不得转借他人,如有遗失,请及时找寻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挂失与补办。凡用他人一卡通冒名借阅图书者,一经发现,将严肃处理。 (2)借书人员需要遵守图书馆关于借书量的有关规定(详见后附表格),若有违规,需接受相关处罚。 (3)借书时,需与工作人员确认借阅书籍的信息,包括书籍名称正确与否,有无污损、残缺,是否有光盘等附件夹带等;严禁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带出图书馆。 (4)所借书籍,均应得到妥善保管,请勿涂改、批划与撕毁,一经发现,将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惩罚。 (5) 对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夹带书刊者,均以盗窃书刊论处。 二、借阅数量与期限
三、还书办法 (1)读者所借图书须在规定的借期内归还,如逾期还书,须交纳超期罚款,每本书0.1元/天。 (2)若在寒暑假期内到期的图书,可在开学2周内还清(具体时间见通知),超过2周按逾期处理,因外出实习或因公差而致逾期者,须在回校后院部开具证明,三天内归还,否则按逾期处理。 四、图书赔偿办法 读者严重损毁或遗失图书,应以原书的相同版本或经本馆领导同意用新版书抵偿(每本书须交纳加工费2元)。 五、赔偿方式 发生以上超期罚款或图书损毁/遗失赔偿情况,读者可以选择现金赔偿或劳动抵偿两种方式,劳动抵偿可联系图书馆流通部相关老师,按照勤工俭学工资标准在图书馆参加劳动,用工时抵偿。
本制度制定于2022年3月7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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