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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馆概况
图书馆工作人员基本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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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工作人员基本工作职责

南工图字〔2024〕2号

一、 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规范

(1)热爱党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,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高尚的思想品德。

(2)热爱图书馆事业,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,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精湛的业务水平。

(3)坚持“读者第一”的宗旨,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,不断拓宽服务途径、改进服务态度、提高服务质量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
(4)遵纪守法,模范遵守学院和图书馆的各项规定,服从领导安排,具有较强的法纪和组织观念。

(5)对工作认真负责、一丝不苟,按质按量完成本岗位工作,不断改进工作方法,提高服务效率,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。

(6)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,以诚相待,宽人严己,相互理解,相互学习,相互帮助,部门之间要主动配合,具有融洽的人际关系。

(7)关心集体,热爱公益,爱护馆藏及设施,保持馆内清洁卫  生,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声誉,具有高度的爱馆意识。

(8)仪容端庄,着装整洁,举止文明,态度和蔼,言语礼貌,做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,争当文明礼貌的模范。

二、  图书馆人员工作守则

(1)全馆工作人员都应保持良好的形象,仪表端正、着装整洁、举止文明、态度和气。

(2)要热情诚恳,面带微笑地接待读者,严禁对读者使用难堪的话,或对读者进行训斥、冷嘲热讽、命令等。

(3)对读者服务要耐心细致、有问必答,要有“百问不厌,百找不烦”的热情,尽力满足读者的要求,切勿低头干事而不理睬读者。

(4)要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业务和技术,能准确迅速地为读者提供书刊文献,严禁为自己方便而信口讲“没有这本书”来敷衍读者,拒绝给读者借书。

(5)要虚心听取读者意见,不得与读者争吵,因工作中出现差错,要主动向读者道歉。对违反馆内纪律的读者,要好言相劝,耐心教育,并按馆有关规定处理。遇到难办的事,应及时逐级上报,待日后妥善处理。

(6)提前到达工作岗位,作好班前准备,准时开放,按时闭馆,不得提前催促读者。

(7)全馆工作人员应模范地遵守院纪馆规,坚持原则,不徇私情,不利用工作方便超量超期借阅书刊,更不得在书刊加工各个环节上私自挪用,工作时间内一般不打私人电话、不会客。不准非本馆工作人员入值班台。

 


本职责制定于2024年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