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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研室工作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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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研室工作制度


发布日期:2024-04-12 13:31  点击量:4009

文献检索教研室工作制度

 

第一条 会议制度:每两周至少进行一次教学教研活动(例会不包含在内),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科学理论、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、教书育人情况与经验的研究。

第二条 与会人员在教研活动记录上签名。

第三条 集体研究制度:通过集体讨论明确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、任务和作用,研究教学内容的选取、教学方法改革、考核方式改革、实践教学的实施。

第四条 教学检查制度:开学前,按照教学工作常规,检查各任课教师开课准备工作情况,认真安排好教学活动;期中要检查教学进度,教学完成情况;学期末对教师工作汇总。

第五条 计划和总结汇报制度:每学期初,要制定出教研室工作计划;每学期末,应总结一学期的工作,分别向全体教师报告;教师个人应对学期工作做小结。

第六条 教研室工作材料应按学期存档,主要包括:学期工作计划、教研活动记录、听课记录、学期工作总结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