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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馆长岗位职责
南工图字〔2024〕3号
根据教育部2016年1月4日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》(以下简称《规程》)中,明确指出馆长主持全馆工作,组织制订和贯彻实施图书馆发展规划、规章制度、工作计划、队伍建设方案及经费预算。结合本馆的自身情况,特拟定如下馆长职责:
一、工作目标
确保图书馆的正常运作,负责本馆的建设与发展
二、工作职责
(一)馆内基本职责
1.确保纸质资源流通率达标。
2.确保提供优质的阅览、信息咨询服务。
3.负责馆内资源建设,包括:文献资源、设备资源、馆舍资源、财力资源、人才资源等。
4.负责本馆的人才队伍建设,做好全馆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,组织本馆职工在职培训与职业道德教育工作、组织培训工作,定期考核效果,并且负责本馆廉政建设工作。
5.负责制定全馆各项工作职责与规章制度,确保全馆工作在有效的约束力范围下进行。
6.主持本馆业务、行政工作大局,日常会议的召开,制定本馆的年度工作规划,工作总结,以及年度财务预算和各项资源的采购计划。
7.负责图书馆的安全防范工作。
(二)馆际职责
1.负责本馆与外馆之间的学术交流、业务沟通、服务指导等工作。加强与兄弟院校图书馆的协作,开展馆际互借、文献传递等工作。
2.加强与国内外同行联系,吸取先进经验,以促进图书馆的现代化进程。
(三)校内职责
1.负责全院及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,建立富有特色的馆藏文献体系,满足本校教学和科研的需要;建立起文献保障体系,开展除常规读者服务外的特色服务,满足各种读者的不同需求。
2.协助各院长主持学院图书情报委员会的工作,结合学院领导、专家教授、学生读者的意见和建议,不断改进工作。
3.协助学校各部门、各单位其他工作的开展。
《规程》中明确指出: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,作为带头人的图书馆馆长,更应紧抓“争取资源、科学管理与谋求发展”这几个方面,为学校的文化建设提供优质服务。
本职责制定于2024年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