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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录播室管理制度
发布日期:2024-07-05 14:18 点击量:962
南工图字〔2024〕11号
录播室是进行录播录课、考研复试,就业面试等活动场所,为规范录播室管理,特制定如下制度:
一、采用网上预约,微信公众号-南昌工学院图书馆-读者园地-空间预约。
二、进入录播室者须遵循图书馆的入馆须知,谁使用谁负责。
三、录播室的使用遵循预约成功的时间顺序。
四、图书馆提供录播室空间服务,使用时请爱护馆内设施设备,禁止改动空间布局。
五、若需使用录播室的电子设备及安装软件,预约成功后请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管理员申请。
六、在使用过程中,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如有问题,须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。
七、图书馆不负责保管读者个人物品,录播室使用完毕,需将个人物品带走,确保空间干净整齐。
八、使用结束后,使用方应告知图书馆工作人员,工作人员检查设施设备情况。录播室设备设施在使用期间如遭人为损坏,由使用方负责,同时限制其本学期内再次预约。
九、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图书馆。
本制度制定于2024年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