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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与指南
图书馆水电安全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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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水电安全管理办法


发布日期:2025-04-19 08:43  点击量:39

一、电器使用规范

1.功率限制:读者携带的移动式电子设备,如笔记本电脑、手机、平板电脑等,其功率不得超过 500W。严禁在图书馆内使用大功率电器,包括但不限于电暖器、电水壶、电吹风等,以防因功率过大引发电路故障。

2.设备准入:除手机、电脑、符合安全标准的台灯外,其他电器设备如需在图书馆内使用,必须先经服务台审核登记,经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。未经审核登记的电器设备,一律不得在馆内使用。

3.安全认证:所有带入图书馆使用的电器设备,必须符合国家 3C 认证标准。坚决禁止使用经过改装、存在破损或老旧的电器设备,以降低安全风险。

二、用电行为要求

1.禁止私拉乱接: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图书馆内拉接电源线,也不得随意使用插线板转接电源。若因特殊工作需要,必须经过图书馆管理部门批准,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,确保布线符合安全规范。

2.人离电断:读者在暂时离开座位超过 30 分钟时,应当关闭自带设备的电源;在离馆时,必须拔除正在充电的设备,避免设备长时间通电引发安全隐患。

3.隐患报告:若发现插座过热、电线冒烟、电器设备异常响动等用电异常情况,在场人员应立即通知图书馆工作人员,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,防止事故扩大。

三、重点区域管控

1.自习区:自习区内仅允许使用低压充电设备,如手机充电器、笔记本电脑充电器等。同时,禁止读者在自习桌面堆积书本或其他物品遮挡插座,以免影响散热和引发火灾。

2.消防通道及楼梯间:为确保消防通道及楼梯间畅通无阻,严禁在这些区域放置任何电器设备,包括充电设备、照明灯具等,保障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的顺利进行。

四、 用水行为规范

1.饮水设备:读者应使用图书馆指定的饮水机取水,在取水过程中,禁止将水杯直接接触饮水机出水口,避免造成饮用水污染,保障饮水卫生安全。

2.禁止私接水源: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图书馆内的管道、阀门等供水设施,不得私自连接水管或水龙头。如需对用水设施进行检查、维修或改造,必须由图书馆管理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操作。

3.防滑防漏:读者自带水杯在图书馆内使用时,应确保水杯密封良好,防止漏水。一旦发生漏水情况,应立即清理,避免地面湿滑导致人员滑倒受伤。

五、违规处理   

(一)违规行为界定

1.使用功率超过 500W 的电器设备,或使用未经服务台审核登记的电器设备。

2.私自拉接电线、使用插线板转接电源,以及在消防通道、楼梯间等区域放置电器设备,堵塞消防设施。

3.因个人用水用电行为不当,造成电路跳闸、管道漏水等安全隐患或实际安全事故。

(二) 处置措施

1.违规处罚: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读者或访客,需前往图书馆一楼服务台签署读者承诺书,保证今后遵守水电安全制度。违规使用的电器设备将被收缴,经登记后可由本人带离图书馆。同时,将对违规人员处以限制入馆一周的处罚;若违规人员自愿加入图书馆志愿者团队义务执勤 7 小时,可替代限制入馆的处罚。

2.事故责任追究:若因违规用水用电行为引发安全事故,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,违规人员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外,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六、附则

1.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,如有未尽事宜,由图书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补充。

2.图书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馆内水电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,确保水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,并加强对读者和工作人员的水电安全宣传教育,提高安全意识。

本制度定于2025410